各单位: 根据《关于启动厦门大学“精品课程建设计划”的通知》(厦大教[2003]26号)和《关于开展对2003年度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[2005]厦大教13号),学校对2003年度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,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: 一、 验收内容 根据精品课程建设的计划,本次验收内容包括三方面: 1.精品课程内容上网情况,包括教学大纲、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文献、网络课程等内容。 2.教材建设情况。 3.课程教学改革情况,包括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。 二、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形式。在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中分为优、良、合格三个等级。有关具体标准如下: 优秀:网络资源建设非常丰富,电子教案、习题、大纲、实验指导、课件、参考文献等均已上网,材料更新及时并免费向学生开放。形成了教材、教学参考书以及配套电子出版物(电子图书、试题库、网络课程、资料库等)立体化的教材体系。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,形成了突出的教学成果。 良:网络资源建设比较丰富,电子教案、习题、大纲、实验指导、课件、参考文献等均已上网并免费向学生开放。已出版教材,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,形成了一定的教学成果。 合格:有一定的网络资源建设,电子教案、习题、大纲、实验指导、课件、参考文献等网络资源已部分上网并免费向学生开放。开展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方面的改革,形成了一定的教学成果。 三、验收结果 本次除两门课程暂缓验收外,合格共4门,良19门、优22门(具体见附件)。 四、经费核拨 根据验收结果,对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的精品课程继续核拨后续建设经费0.5万元。达到良的精品课程,除后续建设经费外,每门课程追加0.2万元。达到优的精品课程,除后续建设经费外,每门课程追加0.3万元。 五、进一步建设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,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的教师队伍、一流的教学内容、一流的教学方法、一流的教材和一流的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。各院系要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精神,切实做好本单位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。 1.要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注意合理配备教师梯队。拟申报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教授。 2.要继续加强网络资源建设,所有的课程应参照我校6门国家精品课程做法,吸收其它院校国家精品课程一些较好的经验,进一步整合和完善现有网络资源。拟申报省级、国家级精品课程必须要有网络课程和教学录像并建立课程网站。详细情况可参见教务处主页精品课程网页。 3.要继续加强教材建设,已完稿的教材应尽快联系较好的出版社并在近期内出版。 4.要继续进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。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实施“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的一项重要计划,也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。各单位要加强对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,随时检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,争取早日建设成一批示范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。
附件:2003年度立项的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验收结果汇总
厦门大学教务处 2005年3月23日 |